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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出台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办法

2014-08-06 课题学习网 文章来源: 文章作者: 负责人:

 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》日前由湖南省教育厅颁布施行。该《办法》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教育科研评奖走上了规范化、制度化轨道。
   《评奖办法》规定,在全省教育科学的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和开发性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、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,均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。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由原来的不定期评奖明确为每三年评审一次。凡属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成果、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且已结题的课题成果,以及未属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,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、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,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、管理部门采用的重要教育科研成果,均列入评奖范围。每次评奖按专著、论文、研究咨询报告等成果形式,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可根据成果实际增设特等奖。获奖成果等级与省级教学成果奖同等对待,由省教育厅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予以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   《评奖办法》明确,由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,受理推荐上报的成果,负责处理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   该《评奖办法》的出台,为充分调动全省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