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造发明专利
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——代理版
2014-06-30 课题学习网 文章来源:课题学习网 文章作者: 负责人:
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
申请人 | 证件号码 | ||||
申请人地址 | 邮编 | ||||
发明人 | 第一发明人身份证 | ||||
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||||
联系人地址 | 邮编 | ||||
项目名称 | |||||
收费
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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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取所有代理费用,共计 圆整,此后不再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其他费用,如遇国家突发政策变动,导致费用大幅变动时,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收费方式如下:合同签订之日收取定金 圆整,委托方收到国家专利局受理通知书之日收取剩余代理费用 圆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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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
委托 协议 责任 |
一、因代理方责任,致使委托方在2014年10月29 日之前未获得国家专利证书,所有收取费用全部退还。 二、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。 (1)委托方若填写的收件地址不正确或无法收到信件,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全部承担。 (2)委托方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更,请立即通知代理方;如不及时通知,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全部承担。 (3)委托方若收到有关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信件,请立即通知代理方;如不及时通知,产生的后果由委托方全部承担。 三、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动导致委托方无法在2014年10月29 日之前获得国家专利证书,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 四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,经双方签字并由代理方确认收到委托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, 协议的有效期自协议生效日起至委托方收到国家专利证书终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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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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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方签字: 委托方签字: 签定日期: 年 月 日 |